
嚴重違紀違法!中遠海發原董事長劉沖被“雙開”
5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據中國遠洋海運紀檢監察組、遼寧省錦州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國遠洋海運紀檢監察組、遼寧省錦州市監委對中國遠洋海運中遠海運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沖長期擔任國有企業“一把手”,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棄守廉潔底線,將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與他人串供并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大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將應由其個人承擔的費用轉移給管理服務對象支付;貪占公司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對有關企業被詐騙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物資采購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沖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遠洋海運黨組會議、中國遠洋海運紀檢監察組組務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沖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遼寧省錦州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信息顯示,劉沖出生于1970年,經濟學學士學位,高級會計師。曾任中海集團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中海集團物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中海(海南)海盛船務股份有限公司總會計師,中海(集團)總公司資金管理部主任,中海集裝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總會計師,中海集團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東方國際集裝箱(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中遠海運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等職。
2019年,劉沖任中國遠洋海運中遠海運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同時兼任中國光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
2023年11月21日,中遠海發分別在上交所和港交所發布公告稱,董事會于近日收到董事長、執行董事劉沖的書面辭呈。劉沖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董事長、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董事會執行委員會主席、投資戰略委員會主席及提名委員會委員職務。辭任后,劉沖將不再擔任公司及下屬企業任何職務。同日光大銀行和招商證券也分別發布公告稱,劉沖因個人原因辭任。
2023年12月2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劉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國遠洋海運紀檢監察組和遼寧省錦州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